藝評文章 Critic of Art

運用達克羅茲教學法於大提琴音樂課程教學

由於目前尚無完整的大提琴教學法,因此本文運用「達克羅茲教學法」來擬定教學主題與發展教學活動,為了是給孩子有一個良好的教學品質,在樂聲中的帶領之下,讓孩子發揮潛能與想像力;讓孩子在充滿音樂符號的快樂世界,能有個快樂的童年回憶。

達克羅茲教學法應用於教學,秉棄以往呆板、偏重技能訓練及理論的灌輸,讓學生以肢體靈活感應音樂,將抽象音符變為音樂的基本體現,在遊戲中學習,發揮豐富的想像力,激發創造的潛能,達到全人格教育的目標。

筆者觀摹-旁聽由黃韻宇老師與其他教師所舉辦的兩天大提琴夏令營中之大提琴團體課,從團體的活動中也看到鈴木的原理—如:母語教學(耳朵的訓練),視譜、背譜的問題,複習的重要,團體課的特色及啟發等。

達克羅茲教學法

達克羅茲(Emile Jaques-Dalcroze,1865-1950)生於維也納,自小即接受良好的音樂教育,十歲時舉家遷往瑞士日內瓦定居,十二歲進入音樂院後即展開一連串的學習。達克羅茲不僅是音樂教育家、作曲家、指揮家、舞蹈家在繪畫及詩詞也有非凡的成就。

達克羅茲二十五歲時回日內瓦擔任教職,發現多數的學生雖然在樂器彈奏有高超的技巧,卻無法感受音樂的蘊含,嚴重缺乏音樂性,學生們像是個樂匠,於是謀求改善之道。他的教學理念在指導學生去體驗、聆聽、創作,以便把感覺與想像、聯想與記憶、讀與寫、表演與詮釋音樂(林朝陽,民84)。

音樂藝術的基礎是人類的情感,只訓練心智、耳朵或聲音是不夠的,因此他秉棄以往的音樂教學偏重於音樂技能訓練及理論的灌輸,導致忽略了音樂與人內在情感之間的關係,以肢體靈活感應音樂的能力、以內在的情感去感受音樂,將抽象音符變為音樂的基本經驗。他主張人的身體本身就是樂器,人是通過自身的運動將內心的情緒轉釋為音樂,具有天生的節奏本能,只需要加以誘導、培育進而為音樂所用,且任何身體動作都可以轉釋為相應的音樂。

教學活動

本文介紹的教學活動根據達克羅茲教學法所設計,包含音感訓練、聽力-節奏-動作和鋼琴即興等三種課程。

一、教學準備:大提琴樂器、小星星樂曲

二、教學內容:音感訓練:請學生聆聽老師的琴聲或音樂旋律,在教室中繞圈走動,當琴聲或音樂停止時,學生動作立即停止;當音樂變快、變慢,學生的腳步也隨著音樂改變。符合達克羅茲教學目標:透過身體來學習,以培養律動:音樂與身體結合,感受音樂,接受、表現音樂。

聽力-節奏-動作、即興創作:教師用大提琴拉奏不同的音樂形式,學生聆聽到音樂形式作出不同動作。

【引起動機】

帶領學生實際拉奏大提琴

【主要活動】

介紹小星星的樂曲(先聽老師示範一次再一句一句教)

合奏小星星的樂曲(透過接力賽遊戲的方式,老師的弓=指揮棒,使其學生具有高度的集中力及瞬間反應能力)

結論

音樂的學習是要增進孩子的興趣及有效提升他們的音樂能力與素養,確實感知、欣賞、學習、享受甚至演奏音樂。能演奏出美好的音樂,對孩子來說是多麼有成就感的事,期望藉由教學法提高初學者演奏的能力,讓他們有機會把美好的聲音呈現出來,而家長與教師也能享受孩子演奏出來那種愉悅、美好。

藝術教育的基礎,除用於幼兒的啟蒙期之外,青少年、成人甚至銀髮族,都可從中獲得啟發,並在學習的過程中享受創造、合作、互動的樂趣。

參考文獻

林朱彥(1996)。散播音樂的種子:音樂教育論集。高雄市:復文

鄭方靖(2002)。當代四大音樂教學法之比較與應用。高雄市:復文

台灣國際達克羅士音樂節奏研究學會(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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