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評文章 Critic of Art
本照片由作者拍攝。
臺中國家歌劇院,前身是臺中大都會歌劇院。不論臺中國家歌劇院或臺中大都會歌劇院,這兩個名稱對國人來說皆不陌生,其中,2014年11月23日臺中國家歌劇院落成啟用,更成為國立台北藝術大學藝術行政與管理研究所舉辦的「2014台灣10大藝文新聞票選」的第一名。
本照片由作者拍攝。
若要追溯臺中國家歌劇院的發展脈絡,最早起於1992年臺灣省政府教育廳規劃「國立臺中音樂藝術中心」,而後變更為「國家音樂廳」。然而,在當時的年代,文化藝術並不如今天受到政府的重視,雖有此規劃,但卻一直沒有具體落實,直到2001年行政院文建會建議以戲劇表演為主,興建一座具有「國際水準」的「地方層級」的文化設施場館。2003年行政經建會建議臺中市政府在規劃設計本案時應採用「國際競圖」,並應以「地標」為目標進行規劃與設計;同年度文建會審核同意通過本案一半補助款12億元,全案經費預算24億元。
2005年行政院文建會函文核定「臺中大都會歌劇院」名稱,並將之定位為具有國際水準、規模之表演場館及兼具劇場人才培養的薪傳場域。同年,日本建築師伊東豊雄從國際競圖中脫穎而出,贏得臺中大都會歌劇院國際競圖首獎。2006年臺中市政府與伊東豊雄建築事務所、大矩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及楊炳國建築師事務所完成簽約程序。同年11月21日,文建會同意全案經費追加至35.695億元,並獲臺中市議會於12月7日審議通過。
本照片由作者拍攝。
從1992年到2006年,14個年頭過去,不論是1992年一開始規劃的「國家音樂聽」,還是2005年行政院文建會核定的「臺中大都會歌劇院」,抑或是現今的「臺中國家歌劇院」,後面還有更多的困難與考驗,等著這座命運乖舛的文化藝術表演場館。
2007年,完成工程基地惠來遺址試掘作業。2008年,第一期基地土方工程完成。2009年,第二期主體建築工程難度高,經歷6度招標,終由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得標。同年,本案經費經由臺中市議會於10月28日聯席審查通過,追加至總經費43.60438億元。亦於該年榮獲2009年國家卓越建設獎「最佳規劃設計類:公共建設類-特別獎」。
本照片由作者拍攝。
從2009年開始,是本案最重要的主體工程施工階段,也是讓麗明營造吃足苦頭的開始,可喜的是,最終,工程團隊順利的克服興建工程獨特的曲牆工法。然而,這中間的辛苦,卻不被外人所知曉,直到麗明營造在工程上有了重大突破,臺中市政府也較能放心後續的的興建進度;2013年,時任臺中市長胡志強因應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設置,提出北、中、南應各有一座「國家級」表演藝術場館,希望當時的臺中大都會歌劇院一案能納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同年的5月22日,在不分朝野的中部立委護送下,時任臺中市長胡志強將花了11年、由伊東豊雄設計、造價43.6億元的台中大都會歌劇院,順利送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二讀通過的法條內。2014年,經行政院核定,臺中大都會歌劇院成為第三座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並正式更名為「臺中國家歌劇院」。
本照片由作者拍攝。
也因為臺中國家歌劇院與台北國兩廳院、高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同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下的三座表演藝術場館,故,2014年5月30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召開第二次董事會,通過臺中國家歌劇院總監任命案,由王文儀出任。爾後,王文儀陸續找了10餘人成立臺中國家歌劇院籌備小組,開始與臺中市政府進行銜接作業;原定2015年1月由籌備小組正式接手但因工程驗收進度延後,須待新上任的臺中市政府團隊完成所有施工項目的驗收後,由文化部點交確認,並完成無償捐贈手續,才能將歌劇院正式轉給文化部下的國家藝術中心;然而,也因為驗收、點交尚未完成,故,籌備小組於2015年1月改名為臺中國家歌劇院營運推動小組,等待2015年底所有工程驗收完成,並完成點交,才能正式接手。
目前,礙於表演節目無法於歌劇院內演出,因此,營運推動小組將2015年定位成「序曲年」,舉凡表演節目、演講與沙龍座談,都在館外舉行,利用大台中地區的其他表演場館,以另一種形式與觀眾見面。
本照片由作者拍攝。
有論者認為這樣的作為是不負責任的方式,有論者則認為這是權衡現況後的權宜之計,不論是哪一種論調,最重要的問題,仍是這座世界矚目的建築-臺中國家歌劇院,究竟何時才能「名正言順」的與直接觀眾互動。
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