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評文章 Critic of Art
(圖1來源:全球華人藝術網文創商店街 )
文創產業的勃興
在這個全世界無不竭盡全力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時代,從西方的歐美各國,到東方的日本、中國、南韓及台灣,以至於南半球的澳洲、紐西蘭等國,都在政府的政策引領下,積極結合企業與民間團體,期望能在新一波的全球賽局中,以文化競爭力取得致勝先機。
臺灣過去幾十年來在經濟領域上締造了可觀的成就,然而,在全球化競爭的潮流下,只有發展結合創意與文化特色的產業,才能平衡過去代工的產業型態,形塑國家的專屬品牌,繼第三波「資訊時代」經濟浪潮後,文化創意產業被視為第四波經濟動力。因此,文化創意產業的推動,遂成為國家發展的重要政策之一。
文化產業?創意產業?
文化創意產業必須以「文化」為基礎,以臺灣現所使用的「文化創意產業」一詞為例,此詞彙來自行政院於2002年5月依照「挑戰2008:六年國家發展計畫」中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而其乃被定義為:「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的形成與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潛力,並促進整體生活環境提升的行業。」
而後成立的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則以「協助地方文化產業以及各類文化藝術的創造與推廣」為訴求,但其實只要能在有限的資源中,清楚地瞭解國家自身的優勢及劣勢,積極地思考如何發展出最大產值,才是文化創意產業成功發展的重要課題。
文化+創意=財富
文化創意產業是一種以文化或創意為核心的產業之外,同時能夠創造出財富與就業機會,更能提升生活品質的新興產業。全球華人藝術網早一步意識到文化創意產業的深廣商機,推出了一系列的相關平台。其中,文創商店街便是行之有年的平台之一。
文創商店街作為一個平台,結合了文化的參與、消費及機會,給創意一個無限發揮的空間,肯定了每一件身兼文化與創意的商品價值。文創商店街藉由消費的形式提升買賣雙方的參與度,進而給予文創商品與賣家一個機會,而買者也會藉由消費的過程給予自己一個提昇生活品質的機會。
文創商品少了什麼?
綜觀而論,臺灣的文創商品一直沒有一個曝光率穩定且持久的平台,許多文創商品掛名在品牌之下,其價格通常不夠「親民」。而且通常都是搭配特定活動才會有類似的銷售平台,這樣對於文創商品本身而言,似乎只能屈就配角之位。
全球華人藝術網的文創商店街把文創商品當成主角,文創商店街深知產業需要有產能才能被稱之為一個完整的產業,因此,文化創意產業需要創作者的無盡思考、創作與發表,才能維持產能的源源不絕。可以得知,「創作」是文化創意產業的根基,而如何將之轉化成實體的產能,文創商店街即提供了這樣一個以文創商品為主角的舞台。
文創產業的轉機
上述已提到,政府針對文化創意產業推動了一系列的政策,但從文創商店街的近年發展,可發現政府對於文化創意產業的總體範疇並無精細的計算,導致產值不清,在定價上較無統一,造成買賣雙方的不對等。另外,政府並無針對文化創意產業的相關配套措施,導致文創商品必須得躲在品牌之下才得以產生產值。文創商店街只是一個平台,給予所有文創商品一個平等的機會,一個可以展現自身價值的舞台,努力在文化創意產業中給予轉圜。
(圖2來源:mag.udn.com ) (圖3來源:www.taipeitravel.net )
參考資料:
夏學理主編。《文化創意產業概論》。2008。五南出版。
中華民國文化部http://www.moc.gov.tw/main.do?method=find&checkI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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