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評文章 Critic of Art
從「綜藝節目」談文化部的態度
【綜藝節目類】的死裡逃生
50屆金鐘獎的入圍名單在日前公布,其中「綜藝節目類」原本計畫從缺,後來評審經過多次討論勉強挑出三個,會如此難產評審說是因為「綜藝節目」的知識性不夠,娛樂不足,當然這樣的評語下來,立刻引起演藝圈的反擊與憤怒,這反擊是想當然耳,他們的生氣也是可以理解,然生氣歸生氣,靜下來細想,難道評審的話有錯嗎?
台灣電視節目出問題不是現在,但過去評審不說,到50年頭這個里程碑的時候才說出重話,這話勢必打了很多人巴掌,被巴掌打自然是痛,但如果因為痛而能停下來想,這巴掌何嘗不是來的正是時候,雖說時候,但我們還是要問評審,過去那些年為什麼看不到?
台灣的電視為何變成這樣?難道主管的機關不知道嗎?我們的文化部也不知道嗎?既然不是不知道,又為何讓這樣的情況繼續發展?金鐘獎的名單雖是對著「綜藝節目類」,但回看電視台所播放的節目,何止是「綜藝節目類」。
電視產業有賺錢嗎?
「綜藝節目類」被批評成這樣,大家說主因是電視台沒有錢,而真的是沒有錢嗎?這與「2014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不同,年報說「廣播電視產業的廠商家數,自2008年的1,555家成長至2013年的1,579家,占整體文化創意產業總廠商家數的2.40%。」這顯示什麼呢?另營業收入方面,年報說「廣播電視產業的營業額為我國文化創意產業中占比第二大,2013年營業額約占文化創意產業整體的17.23%。」年報上又說,「從2008年新臺幣1,109億元成長至2013年新臺幣1,419億元,且2013年成長力道復甦,為5.56%,較2012年高。」這又顯示什麼?
再依產業數據分析2013年內銷金額占整體營業額比重的98.31%,自2008年的新臺幣1,096億元成長至2013年的新臺幣1,395億元。外銷部分,2008年起逐年成長,到2013年外銷收入占廣播電視產業總外銷金額81.67%。
這些數字表示電視台是有獲利,只是我們無法看到他們在獲利下的改變,卻不斷地看到電視台往下沉淪的現象面。
這些數字是文化部自己寫出來的,但數字的成長跟現實民眾看到的品質,呈現很大的落差,文化部不知有感覺嗎?
文化部在自己的施政報告中說,「補助製作高畫質電視節目、紀錄片及綜藝類節目共計52部、435小時,其中包括3件旗艦型連續劇、14件一般型連續劇、6件兒童少年節目、9件電視電影、18件紀錄片、2件綜藝節目,期能帶動業界製作更多優質、多元之節目。」這些補助真的有帶動到其他節目的品質嗎?
評審說綜藝節目知識性不夠、娛樂性不足,不禁想到2012年時,馬英九喊出「高畫質數位電視元年」的口號,但眼下看到的是什麼?只見財團各自擁有大量自營和代理頻道後,還想擴大領域壟斷電視市場,在賺取利益後,他們並沒有想要投注資金製作優質節目,反而是利用電視人的創意與熱情賺進更多的收視率與節目收益。
當大家熟悉的電視被如此操控後,不見文化部的人出來說話,也不見NCC的人替民眾把關,最後只讓評審說出重話,殊不知這是誰之過?
文化部花錢的想法
文化部宣稱104年全年編列170億,比103年165億,成長3.1%,文化部錢確實多了,所以大方地編列「國家兩廳院(含董事會)運作經費」,這運作經費3億9千6百90.2萬,比整年度「表演藝術之輔導與推動」3億8千1百39.4萬,還高出1千5百多萬。文化部口中的扶植團隊,預算卻從103年2億來到1億7千4百萬,104年又少250萬,剩下1億7千1百50萬。
從文化部的編列會明白原來文化部想要扶持的不是一般小眾,9月2日那個99.3%人不認識的洪部長說:「為了達成實際引導資金進入文創產業的目標,文化部已爭取獲得國發基金的支持,將匡列新台幣20億元辦理文創投資二期計畫。」
文創投資第一期是文建會臨別秋波的大禮物,文建會拿了國發基金100億委託給十二家創投公司,2011年六月二十一日,通過「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委託投資管理計畫」,政府提撥七億七仟萬元給十二家得標公司,這十二家平均獲得六千五百萬的管理計畫經費,用來管理前面提到政府所給「共同投資」的經費。
承接的文化部說這是「專業管理」,是否是專業管理文化部最清楚。第一期目前還在ING,效果未見明朗,但當初卻是風波不斷,從電影「花漾」到王偉忠在三億補助款就獲得八千三百萬事件。如今部長加碼演出,說「將針對具指標性文創業者提高國發基金與創投公司的投資比例為3:1,文化部將串連補助、融資與投資之政策工具,主動盤點其中具投資潛力的優質文創業者,進一步運用國發基金投資,使其更加茁壯、邁向資本市場。」這加碼是否會在「文創事業經營的關鍵時刻,用投資工具協助推一把,促其邁向產業發展的下一里程」呢?大家只有拭目以待了,但「文創投資第一期計畫」至今未公布執行的成果報告,又加碼第二期,這感覺總是「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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