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評文章 Critic of Art
李安是「台灣之光」還是「電影的罪人」?
「一等景星勳章」
李安應文化部之邀回國參加座談會,並且接受「一等景星勳章」的頒獎,這是李安第二次獲得勳章,他在二000六年時,因電影「斷背山」獲得奧斯卡最佳導演時,當時總統陳水扁曾頒給他「二等景星勳章」,這個二等勳章是藝文工作者最高的榮譽,現在他再獲導演獎,我們上位者「破例」把只有頒給卸任行政院長或最高文官才能得到的「一等景星」頒了給他,李安真不愧是「台灣之光」?
李安確實是「台灣之光」,因為他不只讓好萊塢的明星們,知道有一個名導演是台灣人,也讓國際上知道台灣有一位出色的電影工作者,我們因他個人的努力,讓自己能見度增加,這無疑是李安的功勞,只是李安下一次再得獎時,我們要頒甚麼獎給他?難道要再像吳寶春一樣,一道命令下來,「法規放一邊,我說了就算嗎?」
「李安熱」實際上我們應該很高興,他讓電影工作者有個榜樣,對我們是一件好事,只是看到文化部對李安的「熱情」,不禁讓人想到許多的「台灣之光」,一旦冠上這個稱呼後,一路就被消費,消費到不能再消費時,就把這個人放置一邊。
如果在消費過程,確實對這產業有實質幫助,那些「台灣之光」被消費的有代價,但事實結果,是令人失望,而那些人也如曇花一現,短暫開花隨即謝掉。
「李安是中國電影的千古罪人」
我們對李安打從內心裡稱讚他,只是在一片「李安熱」時,我們不禁問,我們學習到甚麼?
這讓我想到之前大陸網路小說家馬伯庸說過一句「語不驚人死不休」的話,他說「李安是中國電影的千古罪人」。
他說:「這個台灣人自從靠著一部非常規的武俠片《臥虎藏龍》在好萊塢大受追捧以后,就成了許多中國大陸藝術片大導演們的心頭夢魘。那尊奧斯卡小金人無時無刻不在撩撥著這些大導演的虛榮和嫉妒,讓他們輾轉反側撕心裂肺,恨不得一身血液都化成醋酸劈頭蓋臉地潑到李安身上。」
馬伯庸說小金人讓中國三個最拿的出手的導演,已經全部陷入了李安怪圈,為了小金人而神魂顛倒,並且全軍覆沒。
如果是這樣,李安就是電影的罪人了。
這現象在大陸出現,在台灣何嘗不是?不管是電影工作者,連上位者都被迷的「神魂顛倒」。
還好當事者的李安,沒被自己這波熱潮「忘了我是誰」,反而是最清醒的人,他說:「文化扎根要有遠見,不是在作秀,台灣電影最大的問題,就是沒有遠見,每個人都是單打獨鬥。」
這句話確實說出很多人的心聲,特別是那些「台灣之光」。
台灣電影就更像一盤散沙
自從中影這個國家級的製片沒有以後,台灣電影就更像一盤散沙,你做你的,我做我的,然後各憑本事爭取政府的補助,有本事的人年年申請到,沒本事的人自行想辦法,有本事的人可以設立創投公司,沒本事的人則向創投公司投靠,這結果是權力決定藝術,藝術淪為壓榨人才的劊子手。
如果幸運的話,那些「自力更生」的人,或許在國際間發點短暫的光亮,只是這些光像螢火蟲一樣的微弱。
李安長期在美國,如果「李安熱」能喚起一點覺醒,那就看美國人的做法,李安說,「在美國不止各個環節的人才技術成熟,背後還有很深厚的『文化』,特別的是,美國政府不會支持商業片,因為商業片會賺錢,反而是補助具社會議題、較非主流的電影。」
我們的電影長期以來是靠政府的補助長大,這補助金就像奶水一樣,如果沒有它活不下去,有了它就像無法斷奶的孩子,這些被餵飽的孩子在長大後,沒有想到要獨立,長大後仍是放不下奶頭,因此我們的電影產業一直無法成為有擔當的產業,而最可憐的是那些喝不到奶水的小孩。
五億的補助金
這次李安回來,正好為文化部「五年五億紀錄片」的計畫背書,看到文化部願意投資五年五億元,提升紀錄片的質和量,我們只能說文化部長進了,只是對這筆資金是否會確實全部投入,這令人不安?
之前文化部一直對外宣稱要補助七千萬做為「藝術銀行」資金,後來確實有這筆預算,只是這筆預算中有三千五百萬是「行政費用」,真的不知「行政費用」為何需要用這麼多?
一年一億,非常誘人,但有「藝術銀行」之鑑,我們只能期待這次「行政費用」不要這麼高,否則紀錄片怎麼拍?難道要拍一半嗎?所以就如李安的喊話,千萬不要再砍紀錄片和文化預算。
這次文化部邀請李安回來,龍部長說是給電影文化界好朋友「開心聚聚」的機會,為此部長還親筆寫了一封晚宴邀請函,只是可惜文化部的人,太不懂「文化」了,竟然有些邀請函是前一天才寄的,殊不知台灣的郵政再好,一天也沒有辦法辦到,所以真的要「開心聚聚」,下次請早寄,讓李安好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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